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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我市金融创新的思考与建议
发表时间:2012-12-20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创新工作,各部门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大胆尝试,金融创新工作初见成效。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紧张的状况,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做出了贡献.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现阶段,我市正面临着产业转型升级、城市建设规划更新、沿海开发持续升温、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建设要求不断提高的任务,政府建设和企业发展融资需求增加。面对日益失衡的融资需求和紧张的资金供给,我市金融创新的要求日益迫切。

一、金融创新初见成效

(一)直接融资成效显著

我市直接融资工具推进发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我市共有上市公司28家,共募集资金350.71亿元。截至2011年末,南通市已在全国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直接融资工具,筹集资金31.4亿元,在全省银行业排名第五,发行企业规模覆盖大中小型,融资工具品种涉及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全辖区除了近年的新设机构外,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都积极参与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拓展。

(二)银行表外业务发展迅猛

货币政策回归“稳健”的大背景下,全市各银行采取信贷业务与非信贷业务、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银行内渠道与银行外渠道相结合的方式,调整传统产品的架构,积极研发新产品,充分利用在手的广泛渠道资源,通过各类机构吸收外部资金,推出了一系列的表外业务产品,缓解资金供求矛盾资产业务由贷款总量向信用总量转变,表外业务发展迅猛。2011年为企业带来现金流的表外业务约有523.87亿元,有效满足了企业的融资需求。

(三)农村金融服务创新逐步发展

我市小贷公司的发展,始终坚持“市场导向、适度竞争,逐步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的原则;坚持“只贷不存、服务三农、强化监管、防范风险”的原则;坚持“小额、便捷、灵活、优惠”贷款原则。全市小贷公司运行良好。2008年到2011年我市累计共新设农村小贷公司26家,其中:科技小贷公司2家,注册资本26.5亿元。年末,贷款余额27.69亿元,累放贷款79.72亿元,其中:“三农”贷款占比89.2%,小额贷款占比76.39%,共计支持了5000多个农户及县域小微企业,成为现代农村金融的补充。

(四)扶持中小企业力度加大

全市金融机构2011年共发放1274 亿元贷款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比上年增加177 亿元,增幅为16.1%。民间融资规模扩大,据初步统计,一季度全市120家定点统计企业民间融资总额达3300万元。

二、我市金融发展创新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一)存贷比居全省后列

长期以来,我市存贷比处于全省下游,并有进一步下滑的趋势。2008年,我市存贷比为57.5%,居全省第九位。2009年,我市存贷比为60.6%,居全省第11位。2010年,我市存贷比为59.7%,居全省第11位。2011年,我市存贷比为60%,居全省第12位。

(二)直接融资推进力度不大,后劲不足

我市的直接融资规模虽然排名第五,但与苏南城市相比,一是规模太小,与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发展需要不协调,二是,政府对直接融资工作的实质性推进手段研究不够,需要寻找真正的切入点。中小企集合票据南通在全省虽最早开展,但后劲不足。常州后来居上,财政拿出不到一个亿的风险资金撬动了20亿的区域集优企业直接融资,效果明显,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苏中地区泰州、扬州都在积极开展相关业务,区域竞争压力增大。

(三)政府融资平台少,规模小

我市县(市)区数量多,但全市仅有各类平台76市区仅有国投、土地储备及各区政府城投公司几个政府融资平台,融资规模小,与苏南动辄百亿以上融资规模的平台相比差距很大,管理体制落后,“借用管”三分离,政府融资平台清理后根本无法继续融资,影响中心城市的发展建设

(四)中小企业融资难,金融扶持不力

中小企业一般规模小,实力弱,它的信誉不是太高。随着银行方面控制贷款风险,对于中小企业的贷款条件更加严格,加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机制体制不健全,覆盖面不广,力度不够,注册资本规模偏小。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太窄,只能贷款,没有充分利用金融创新工具,多方筹集资金;同时,银行从自身利益出发,只做锦上添花的事,不做雪中送炭的工作,中小企业风险大,数量多,银行花费的成本与收益不匹配,使中小企业的融资在银根收紧的背景下变得边缘化。

(五)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尚不平衡

一是产品功能与“三农”金融需求不匹配利率偏高。二是国有银行操作流程相对繁杂。三是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规模小,风险控制能力差。四是农村担保体系尚未健全。

(六)创新动力不足,高端人才匮乏

由于金融行业的管理体制的限制,地方政府只能引导区域内的金融机构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对本地区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重大产业扶持项目没有硬性的规定动作,政府还没有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鼓励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金融创新,有好又快的促进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金融机构的内在创新动力不足,同时,高端金融人才的缺乏,使金融机构的创新少了技术上的有力支撑。好的思路,没有精通业务的人员去操作,只能是纸上谈兵。

三、我市金融创新的对策

资金紧张将是长期制约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地区经济的竞争一定程度上是金融创新的竞争。国家在温州地区开展金融创新试点必将掀起城市金融创新的热潮。我市拥有两大国家战略叠加优势,经济发展迅速,城乡居民收入显著提高,居民储蓄增速较快,为推进金融创新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一)加大政府对金融创新的引导力度

金融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难度大,需要金融机构和广大企业共同参与,迫切需要政府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金融创新的引导力度,市县政府要建立金融创新引导基金、奖励基金,完善财政性存款的分配办法,引导金融机构、广大企业、政府机构和国有公司等各方积极参与。现阶段着重引导:

1、市内银行提高存贷比。按常规方法测算,如果我市金融机构的存贷比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则意味着全市每年将带来763亿的新增贷款投放,“十二五”期间将至少可以带来3815亿的增量信贷投放,对南通地方经济发展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2、市外金融机构进驻南通设立分支机构。股份制银行、基金、信托、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是金融创新的新生力量,进一步加大新机构入驻力度,必将掀起金融创新的热潮。通过创新引导社会各方资金积极扶持地方建设和产业发展,扩大南通金融市场的规模和产业发展的承载力。

3、研发创新型金融产品。表外业务、直接融资是金融创新的主战场,引导金融机构和广大企业积极参与。

4、降低资金成本。创新型金融产品成本相对较高是其推广难度大的重要原因,加强政府引导的力度,促进资金成本回归。

(二)创新金融生态建设

1、加大对我市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科技贷款公司扶持力度,政府的金融管理部门要主动争取新设非金融机构的指标,不断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提高小贷公司的覆盖面,切实弥补农村金融服务的不足,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地方财政要加大对本地区新设小额贷款公司的财政扶持力度,对获省金融奖励资金的小贷公司,市本级按省奖励同比率给予补助。

2、发挥我市船舶制造工业的产业优势,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开展船舶融资租赁业务,拓宽我市船舶制造工业的融资渠道。要从财政政策上鼓励新设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金融机构的发展,逐步建立起与我市船舶制造工业发展和新兴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

3、大力发展村镇银行,由相关专业银行作为发起人,吸引上市公司,中小企业入股,扩大我市村镇银行的数量和规模,从更高的层次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发展,用金融的手段来促使地方金融机构理性竞争,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自觉性。

(三)创新金融产品,加大推广力度

1、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政府建设项目。鼓励外来机构到南通来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在税收、办公用房的租购上享受外来金融机构的进驻南通的优惠政策。鼓励国有投资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创设多样化的创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集聚南通,做大做强南通的资本市场,更好的服务于南通经济。目前全市已备案或提供基本信息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企业20家,总资本规模25亿元,发展潜力很大。

2、用大金融的眼光来做大信贷规模,可以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将保险资金、社保资金、信托资金汇聚地方经济发展的规划,采用优质项目吸引多方资金的投入,吸引外地投融资机构透过股权投资地方经济,充分缓解信贷资金规模制约。

3、建立全面而健康的金融生态链,鼓励发展地方金融机构。

首先加大对我市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科技贷款公司扶持力度,政府的金融管理部门要主动争取新设非金融机构的指标,不断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提高小贷公司的覆盖面,切实弥补农村金融服务的不足,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地方财政要加大对本地区新设小额贷款公司的财政扶持力度,对获省金融奖励资金的小贷公司,市本级按省奖励同比率给予补助。

其次,发挥我市船舶制造工业的产业优势,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开展船舶融资租赁业务,拓宽我市船舶制造工业的融资渠道。要从财政政策上鼓励新设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金融机构的发展,逐步建立起与我市船舶制造工业发展和新兴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

再次,大力发展村镇银行,由相关专业银行作为发起人,吸引上市公司,中小企业入股,扩大我市村镇银行的数量和规模,从更高的层次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发展,用金融的手段来促使地方金融机构理性竞争,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自觉性。

四是加快金融领域与上海接轨的速度,充分利用上海金融中心的辐射作用,积极开展金融创新的招商引资,南通的金融机构要主动与上海对接互动,创造优惠条件和一流的服务环境,吸引金融资本流向南通。

(四)创新担保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壮大担保机构的实力。一方面要增加我市担保机构的数量,目前我市拥有融资性担保机构36家,数量排全省第十二,担保放大倍数排全省第四,总注册资本达到39.36亿元,个体平均规模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今后发展的空间很大,要大力鼓励国资、民资参与到担保体系的建设中来;另一方面要增强担保机构的实力,增加注册资本的规模,同时,要加强担保行业的监管,建议地方财政进一步加大对担保机构的投入,使它们的实力更强,覆盖面更大,担保的倍数更高,只有这样才能为中小企业提供可靠的融资担保,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抵押物不足的现实问题。

(五)创新金融监管,规范整合民间借贷市场

温州民间借贷风波给同属沿海开放城市的南通敲响了警钟,引导民间资本合理配置,保护合法民间借贷,打击高利放贷盘剥企业的行为,对于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尤为必要。

1、引导商业银行优化信贷投向结构,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建议银监等部门出台政策文件,明确将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督促商业银行切实落实国家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各类银行改进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引导商业银行树立“救企业,也是救自己”的观念,慎重压缩使用民间借贷资金的小微企业贷款。

2监管部门加强对上市企业资金使用监控。对于那些有银行贷款的上市公司,人民银行应会同银监会和证监会联手规范上市公司的放贷行为,严禁其通过银行贷款与民间借贷的巨幅利差进行无风险套利行为,平息中小企业的愤怒。

3整顿金融秩序,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高利贷化倾向。人行、银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应依法打击高利贷、非法集资和金融传销行为;加强对民间借贷情况的监测,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防止风险扩散蔓延,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六)整合各类国有资产,组建创新型政府融资主体

我市政府平台少,管理体制落后,错过了2009年政府融资放大的机遇,是我市存贷比低的重要原因之一,充分整合各类国有资产组建新型融资主体,既可以为城市建设筹集资金又可以提高存贷比。新型政府融资主体要求有主业、有项目、有现金流、有资产抵押,我们盘活各类资产,按照专业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的要求,借签重庆等地经验,组建供水、污水处理、文化旅游、水利、保障房等各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国有控股公司,并积极和适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借、用、管”相统一的管理体制,让政府融资主体真正成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

(七)强化服务意识,创新中小企业融资

1、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银行业从业工作者和高级管理者的思想认识,从保增长、保民生、保就业和促进银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真正认识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和做好这项工作是双赢战略的真正含义。

2、搞好机制创新。思想重视和组织改革是基础,机制创新是保障,机制上常态化的持续建设,才能确保工作有序推动。因此,必须完善利率风险定价的机制、内部独立核算的机制、高效审批试验原则的机制、激励约束的机制、专业化人员培训机制、以及诚信建设加强对违约信息通报的这样6项机制,来革新整个银行业的规则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中小企业融资。

3、推动服务创新。积极推动对于中小企业的经营服务创新和融资业务的创新,鼓励和支持银行和金融机构开展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股权等无形资产的质押贷款,开展融资租赁、公司理财、账户托管等多种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融资业务,推动各金融机构把对中小企业贷款倾斜作为优化信贷资产结构的一个具体举措,加大授信力度。

4、提升企业素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最根本的要练好内功加强管理,提高自己的实力和信誉度,要搭建技术平台、管理平台和走向市场的平台,同时善于总结先进经验提高自身素质。

(八)创新“三农”信贷,优化农村金融发展环境

1、要全面推广订单农业贷款。要针对农业产业化企业资金需求的特点,可创办“企业+协会+基地+农户”的订单农业贷款,通过公司、农户、金融机构多方的资金联结,支持订单农业快速发展。也可对农业产业化基地、农村工业园区进行授信,根据评定的信用等级,核定授信额度,在额度内实行随用随贷循环使用,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机构整体资金实力的优势,提升农村产业化水平。

2、开发农村专业经济组织贷款。要把支持农村专业经济组织作为拓展农村金融市场的业务增长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营状况,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解决季节性、临时性所需的资金,扩大对合作组织的必要授信和信贷支持。对依附于专合组织的法人公司,可按规定对其发放设备、房地产等形式的抵押贷款。

3、加快制定有关农村金融的法律法规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通过修订完善破产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调整和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坚持依法行政在处理和协调农村经济金融事务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综合运用货币财政税收等多种政策手段切实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财政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各项奖励政策要保持相对稳定,扩大城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覆盖面;支持的着重点要逐步转移到降低涉农贷款的利率负担上来。

上一条: 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 (201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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