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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南通市委喜获民建江苏省委多项表彰
发表时间:2019-12-20

2019年12月17—18日,民建江苏省委九届四次全体会议上,民建南通市委喜获民建江苏省委多项表彰荣获全省民建工作先进单位(综合奖)、全省民建参政议政工作先进单位(单项奖)、全省民建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一等奖(单项奖)、全省民建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工作优秀奖(单项奖),多名会员荣获民建江苏省委参政议政工作、社情民意工作表彰。

参政议政工作表彰中会员吴昊被评为全省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民建市委报送的3篇参政议政材料被民建江苏省委采用为在江苏省政协十二届二次全会上的集体提案,全省民建仅15篇。(刘影撰写的《关于我省做好“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的建议》;陆呈虹、陈金平撰写的《关于在我省全面建立和推进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制度创新建议》;李晓伟、蒋超撰写的《关于推动沪苏1+3协同发展的建议》)

在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表彰中被全国政协转送有关部门3篇(王忠、吴昊、何平撰写的《关于应对中美经贸摩擦的一点建议》、杨新龙撰写的《建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增加“非因农民工原因而发生停工、停产、歇业情形的工资支付”条款》、陆晶撰写的《建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保障施工企业工程优先受偿权》),这是全省民建仅有的3篇,比较难得;被全国政协每日社情采用4篇(陈晓栋、蒋超撰写的《建议建立残疾儿童报告机制》、金鑫撰写的《多措并举提升纺织行业应对中美经贸摩擦竞争力》、华刚撰写的《网约工权益保障存短板亟待补齐》、陶小冬撰写的《制定出台“应终止妊娠严重疾病目录”刻不容缓》),全省民建仅15篇;被民建中央采用9篇(王忠撰写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传达全国“两会”精神不应收取报酬》、邵春林撰写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单独民事诉讼中的死亡赔偿金标准亟待统一》、陶小冬撰写的《建议完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的相关规定》、吴昊撰写的《建议将大学毕业生就业率一年两次统计改为年底一次性统计》、王忠、吴昊、何平撰写的《关于应对中美经贸摩擦的一点建议》、陈晓栋、蒋超撰写的《建议建立残疾儿童报告机制》、陶小冬撰写的《制定出台“应终止妊娠严重疾病目录”刻不容缓》、金鑫撰写的《多措并举提升纺织行业应对中美经贸摩擦竞争力》、华刚撰写的《网约工权益保障存短板亟待补齐》);被江苏省政协采用4篇(张亮、蒋超撰写的《建议取消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佣金最低收费五元的规定》、陈晓栋、蒋超撰写的《建议建立残疾儿童报告机制》、华刚撰写的《网约工权益保障存短板亟待补齐》、陆呈虹撰写的《建议统一公示全国基层人民法院法庭管辖范围》);被中共江苏省委统战部采用2篇(吴昊撰写的《建议将大学毕业生就业率一年两次统计改为年底一次性统计》、陆呈虹撰写的《刑事诉讼法关于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规定存在盲区》)。

换届三年来,民建南通市委狠抓制度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成绩逐年提升,三年三大步,今年,民建南通市委成功跨入全省民建工作第一方阵,为全省民建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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