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日,江苏皋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2024年12月31日,江苏皋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 民建会员黄河带领的律师团队担任本次境外债券发行项目的发行人中国境内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本项目的申报和发行,助力发行人获得监管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登记证明,为本次发行提供法律尽职调查工作、修改OC文件、递送安慰函、协助发行人开展KYC工作,并向发行人提供债券发行的法律意见,为发行人本项目的申报和发行提供了全流程法律支持。 本次境外债券发行适用RegS规则,由香港特区法院专属管辖,黄河律师团队接受委托,担任此次境外债发行的发行人境内律师,与其他中介机构通力合作,高效率、高标准地完成了本次境外债券的申报和发行工作。 黄河律师以一贯严谨、高效的工作风格和细致、敬业的服务态度获得了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的肯定及信任。他表示,身为民建会员,会继续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履职尽责,为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贡献民建智慧,展现民建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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