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企业承接的一安置小区项目工程在2019年5月顺利竣工验收,而合同约定的质保金付款期限届满后,建设单位却迟迟没有予以支付。建筑企业资金链紧张,无奈向崇川法院提起诉讼。 收到诉状后,崇川法院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审判庭立即启动建设工程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委托民建司法基层委员会主委、南通市建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唐仁君负责调处。作为法院的特邀调解员,唐仁君在拿到诉讼材料后第一时间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了解到建设单位拒付质保金是因为建筑企业未及时解决业主反映的维修问题。唐仁君将上述意见反馈给建筑企业后,建筑企业以质保期已届满为由,认为其不负有维修义务,调解陷入僵局。 为彻底化解纠纷,唐仁君利用多年积累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多角度分析了讼争双方各自的利弊,多次联系双方,告知双方的诉讼风险,并提出了“由建筑企业在一个月内维修完所有问题,待业主书面认可后,建设单位再行支付工程款”的调解方案。双方对此方案均表示认可,由建筑企业先行维修。 维修期间,唐仁君多次电话督促并现场跟踪维修进展。最终建筑企业在9月初完成了维修任务,建设单位也欣然同意分期支付1600余万元质保金。至此,一起巨额工程质保金案件得以顺利化解。 司法基层委员会及其所属的市建筑法学研究会,充分发挥建筑法学会专业性强、化解建设工程领域纠纷经验丰富的特点,积极协同崇川区人民法院,从现有会员中组织建筑、法律行业专家,加入诉前纠纷化解工作队伍,共同构建联合调解机制。今年4月以来,研究会派驻法院的三名调解员共调解结案20余起建设工程纠纷,为建筑企业追回工程款3000余万元,切实解决了建筑企业资金流转困难,为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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