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及省、市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中共政协南通市委员会党组关于“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民建界别政协委员协商与基层协商的有效衔接,现结合南通民建实际情况,就“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制定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通过建设“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充分发挥民建党派优良的政治协商传统,丰富的协商经验,以及密切联系经济界、人才荟萃的界别优势。通过协商,把党政决策部署传递到所联系的基层群众中去,把基层协商中事关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共性问题反映给党委政府,促进党政决策更科学更民主。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民建在人民政协的新方向新使命,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推进“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常态长效,把政协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全会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为全方位融入苏南、全方位对接上海、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和“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作出贡献。 三、工作重点 (一)搭建平台。按照市政协要求,统一使用“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名称,搭建协商平台,全力打造具有民建南通市委特色、特点的协商品牌。协商议事室做到“六个有”:有阵地、有标识、有制度、有流程、有活动、有实效。目前拟放在会机关711会议室,一年开展2次协商议事活动。 (二)确定议题。聚焦党政部门关注的要事、民生改善的实事、社会治理的难事,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征集议题,紧扣群众关注的焦点、难点、痛点问题,形成切口小、针对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根据近期经济形势,首个议题现定为“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外贸企业的影响及其对策”。 (三)明确主体。充分考虑议题类型、涉及范围和参与对象的广泛性、代表性,注重协商主体结构性。既组织界别政协委员、利益相关方、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代表人士参与,又邀请党政有关部门共同商议。 (四)商前调研。协商议事室召集人组织参与协商活动的人员,围绕议题深入一线察实情、深入群众听民声、深入交流出真知。通过调研,摸清与协商议题相关的政策规定,摸清与协商议题相关的实际情况,摸清利益相关方的愿望、诉求、呼声和建议等。 (五)开展协商。根据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简便易行、协商充分、民主集中的要求,召集人要严格按照审定的议题、规定的协商主体和程序,组织开展好协商活动。 (六)报送成果。协商完成后,及时汇总整理协商意见建议,形成简明扼要的协商建议清单,报送市政协职能委室和市有关部门。 四、组织领导 民建南通市委“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 召集人: 王忠 小组成员: 马啸平 张一峰 王 忠 王丽红 吕卫东 曹海戎 杨献忠 葛鸣珏 李昌莲 苏美云 朱海进 程 媛 民建南通市委员会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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